台新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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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3/5/23 18:05:31
  • 發言人:潘麗芳
  •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02)27557659
  • 符合條款:第22款
  • 事實發生日:113/5/23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台耀化學(股)公司及代表人程正禹 董事:台耀化學(股)公司及代表人黃文鴻 董事:張鴻仁 董事:馬海怡 獨立董事:蘇裕惠 獨立董事:羅麗珠 獨立董事:康照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台耀化學(股)公司 (1)台康生技(股)公司/董事 (2)安而奇(股)公司/董事 (3)台昂生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4)Epione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董事 法人代表人:台耀化學(股)公司代表人 程正禹 (1)台耀化學(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2)台康生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3)台昂生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4)雷暘科技實業(股)公司/董事 (5)Epione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法人代表人董事 (6)Epione Investment HK Limited/董事 (7)Activus Pharma Co., Ltd./社長 (8)安而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9)安瑞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常務/顧問 法人代表人:台耀化學(股)公司代表人 黃文鴻 (1)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兼任教授 (2)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董事 (3)太景醫藥研發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4)雅祥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5)安克生醫(股)公司/獨立董事 (6)友霖生技醫藥(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7)寶齡富錦生技(股)公司/董事 (8)Bowlin Holding Co., Ltd. Seychelles/董事 (9)Bowlin Holding Co., Ltd. Cayman/董事 (10)正峰化學製藥(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11)上騰生技顧問有限公司/高級顧問 (12)Hercules Bioventure II, L.P. 有限合夥/投資人諮詢委員會委員 董事:張鴻仁 (1)台灣研發型生技新藥發展協會/副理事長 (2)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兼任教授 (3)上騰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4)雅祥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5)上準微流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6)Micareo Inc./董事長 (7)太景醫藥研發控股(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太景生物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9)科懋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10)益安生醫(股)公司/董事 (11)Medeon International,Inc./法人代表人董事 (12)Acepodia,Inc.(KY)/董事 (13)台杉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14)台杉生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15)東曜藥業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16)翔湧生技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7)台灣文創天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8)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19)AmMax Bio Inc./董事 董事:馬海怡 (1)維梧資本 Vivo Capital 創投合夥人 (2)順天醫藥生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3)鼎晉生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4)安宏生醫(股)有限公司/董事 (5)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生華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7)仲恩生醫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8)國家衛生研究院/諮詢委員 (9)中研院生醫轉譯研究中心學術諮詢委員會/委員 (10)台灣生技產業發展協會/副理事長 (11)生脈生物科技(股)公司/顧問 (12)美力齡生醫(股)公司/顧問 獨立董事:蘇裕惠 (1)迎廣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2)樺漢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3)聚陽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羅麗珠 (1)利統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法瑪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威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東旺利(股)公司/顧問 (5)亞太智慧財產權發展基金會/顧問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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