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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藥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暫定承銷價格及相關時程)
- 發布日期時間:113/7/17 17:07:43
- 發言人:潘麗芳
-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02)27557659
- 符合條款:第44款
- 事實發生日:113/7/17
1.事實發生日:113/07/17 2.公司名稱: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68,000,000元, 發行普通股1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113年7月4日臺證上一字第113180299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即1,680,000股 予員工認購外,其餘90%即15,12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112年11月 16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 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員工放棄認股之股 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 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三、本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 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 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 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台幣30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 ,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 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倍為上限計算每股發行價格 ,暫定為每股新台幣36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年7月22日至113年7月24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3年7月30日至113年8月1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3年7月30日至113年8月2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7月31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8月2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年8月5日至113年8月7日 7.增資基準日:113年8月7日 8.員工認股催繳期間:113年8月3日至113年9月3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