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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素
公告本公司訂定112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補充代收及存儲價款專戶機構)
- 發布日期時間:112/11/2 19:11:22
- 發言人:莊姿櫻
- 發言人職稱:管理部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7918139
- 符合條款:第9款
- 事實發生日:112/11/2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11/02 2.發行股數: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 6.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股數之90%,計1,800,000股,由原股東按現金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 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85.7142857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認購股數不足部分,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數及原有股東、 員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1/28 13.最後過戶日:112/11/23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1/24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1/28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12/04-112/12/08,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2/12/11-112/12/14。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11/01(補充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東湖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內湖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0月1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5818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股數、實際發行價格、資金來源、 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有因公司實際需 要、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指示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及訂定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