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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3/5/6 19:05:01
- 發言人:張靜宜
- 發言人職稱:行政財務部經理
- 發言人電話:07-6955932
- 符合條款: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113/5/6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6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34,088,000元/3,408,8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 1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由普通股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 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數,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累積之畸零股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因本公司股票依法採無實體發行,且配合證券集中保 管事業機構登錄及帳簿劃撥配發作業,故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做為處理無實體劃 撥及其他必要之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資本。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基準日。 (2)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 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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