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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柏特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宏碁亞太區業務委外案交易」
- 發布日期時間:113/3/13 19:03:10
- 發言人:林俊男
- 發言人職稱:執行長
- 發言人電話:(02)26960660
- 符合條款:第8款
- 事實發生日:113/3/13
1.事實發生日:113/03/1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宏碁公司暨其子公司(菲律賓、印尼、泰國及越南) 3.與公司關係:母公司暨其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4/01~116/03/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宏碁公司暨其亞太地區四國子公司(菲律賓、印尼、泰國 及越南)服務中心業務委外經營聯合招標。合約對象包括本公司、本公司上開亞太地區 四子公司與宏碁公司、宏碁公司亞太地區四國子公司。承包主要服務項目包括1.Acer 及其他品牌產品售後維修2.保固內及保固外售後服務3.Call center服務4.零組件倉庫 物料管理等。 (契約起迄日期為暫定)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應依宏碁所提供之人力數量、條件及聘僱相關文件,招募 人員,不得拒絕進用,並於113年3月31日前完成人員承接及聘僱。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公司業務量及營業收入。 10.具體目的:使本公司亞太區域之維修量體、專業能力成長。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