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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生醫*
公告本公司與旭能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技術平台授權與委託開發協議書
- 發布日期時間:112/12/21 00:12:00
- 發言人:林玉龍
-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02-8221-2020
- 符合條款:第8款
- 事實發生日:112/12/20
1.事實發生日:112/12/2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旭能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能)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12/2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旭能簽訂技術平台授權與委託開發協議書: (1)本公司將以特定藥物成型技術與旭能共同開發用於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及早發 性射精之複方口溶錠產品。 (2)旭能委託本公司以其設備、技術及專門知識,協助開發上述產品配方及制定規格 ,及依該規格研究開發生產製程與成品分析,提供所需相關資料,並協助取得台 灣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所核發之藥物許可證,以取得合法生產、製造、銷售 本產品之權利。 (3)根據授權合約條款,本公司於簽約後收取新台幣1,000萬元之簽約金,後續依里程 碑達成情形收取總計新台幣5,500萬元之藥品開發里程金。因此,開發完成之藥物 簽約金、開發里程金合計最高可達新台幣6,500萬元。 (4)上述產品上市後,在收取銷售權利金的部分,本公司將另收取固定百分比之銷售 權利金。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於本產品之藥品許可證生效後10年內,非經旭能書面同意, 不得自行開發或與第三人合作或受託開發同成分之複方產品。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藉由與旭能的合作,拓展本公司之新藥開發技術平台授權。 此合作協議對公司財務、業務均具有正面助益。 10.具體目的:藉由與旭能的合作,拓展本公司之新藥開發技術平台授權。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藥物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申請藥證之 時程有其不確定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