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實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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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公告


  • 發布日期時間:113/11/12 19:11:17
  • 發言人:蔡瑞峰
  •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02-27656655
  • 符合條款:第19款
  • 事實發生日:113/11/12

1.事實發生日:113/11/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79,74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75,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9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1,12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配合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65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配合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保證期間屆滿到期自動解除 (2)日期: 配合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保證期間屆滿到期自動解除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011,63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11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5.4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67.8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13年度為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之背書保證額度部分 即將到期(105,000千元),本次董事會提前召開,額度變更為 115,000千元(增加10,000千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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