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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澤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發布日期時間:113/9/18 18:09:15
- 發言人:周谷樺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3)5500958
- 符合條款:第9款
- 事實發生日:113/9/1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18 2.增資資金來源: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3,145,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1,45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5元~125元溢價發行,惟向櫃買中心申報之暫定 發行價格及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 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71,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674,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 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計471,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2,674,000股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3年5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 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 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對外公開承銷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計畫之重要內容(包含實際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預計進度、預計產生效益及核准發行後訂定之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承銷期間 等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項等),如因法令規定 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是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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