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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澤
公告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新股承銷相關法規,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上櫃前辦理之現金增資認股權利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3/2/20 17:02:11
- 發言人:周谷樺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3)5500958
- 符合條款:第9款
- 事實發生日:113/2/20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0 2.增資資金來源: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未定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15%供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擬徵得原股東同意全數放棄認購,以作為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提請股東會 通過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作為本公司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案擬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會 於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之範圍內,全權決定並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計畫(包括但不限於 新股之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 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核准發行後訂定股款繳納期間暨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如經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上櫃前公開銷售計畫之必要,暨上櫃前公開 銷售計畫有任何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自行判斷採取其認為必要或有利之行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