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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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冠

公告本公司接獲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 發布日期時間:112/11/14 17:11:51
  • 發言人:周照程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6587718
  • 符合條款:第2款
  • 事實發生日:112/11/14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Dream Train Internet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Dream Train Internet公司)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台抗字第872號 4.事實發生日:112/11/1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就112年7月7日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抗字第1265號裁定提起抗告。 6.處理過程: 本公司112年11月14日收到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民國112年10月25日裁定 本公司對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抗字第1265號裁定再抗告駁回。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Dream Train Internet公司就該假扣押聲請對本公司提起強制執行訴訟件於民國 112年11月7日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駁回,故預期該假扣押案件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正在評估提起憲法訴訟救濟。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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