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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子公司威恆香港實業有限公司之背書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 發布日期時間:113/8/7 17:08:38
- 發言人:張家瑋
- 發言人職稱:資深業務副總
- 發言人電話:2657-8809
- 符合條款:第22款
- 事實發生日:113/8/7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威恆香港實業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之100%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467,48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28,3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8,3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56,6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62,903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票據以取得額度,原額度美金1,000萬到期續保, 以因應轉投資子公司營運週轉之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55,59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0,04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背書保證到期即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一年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4,723,92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6,611,75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2.8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