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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炫-KY
代子公司隆揚電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事項
- 發布日期時間:113/2/6 17:02:02
- 發言人:傅秀月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2265102
- 符合條款:第23款
- 事實發生日:113/2/6
1.事實發生日:113/02/0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淮安富揚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直接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921,61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該公司營運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1,97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8,690 5.計息方式: 依議定之年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視營運情形還款 (2)日期: 依合約規定,自動撥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21,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7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司淨值匯率係按112年9月30日期末人民幣兌台幣匯率4.4946計算。 二、隆揚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 (1)集團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貸與 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百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 百為限。 三、資金貸與額度係按人民幣兌台幣匯率4.40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