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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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決議註銷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減資基準日


  • 發布日期時間:113/11/5 17:11:47
  • 發言人:李銘賢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833-9999
  • 符合條款: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113/11/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05 2.減資緣由:依發行辦法第三條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登記 3.減資金額:新台幣1,156,190元 4.消除股份:115,619股 5.減資比率:0.014% 6.減資後股本:8,103,088,6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3/11/1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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