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33
中鼎
代重要子公司興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參與增資CTCIUSAHoldingInc.,再由其轉增資CTCIAmericasInc.
- 發布日期時間:112/11/7 20:11:09
- 發言人:李銘賢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833-9999
- 符合條款:第20款
- 事實發生日:112/11/7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CTCI USA Holding Inc. 及CTCI Americas Inc. 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2/11/7~112/11/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合計:金額上限為美金3,15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1,021,702,500 (USD:TWD=1:32.435)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興利、CTCI USA Holding Inc.與CTCI Americas Inc. 皆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現金增資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現金增資故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增資計畫執行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由興利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依法令及公司相關內部作業程序規定全權處理 決策單位:興利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母公司中鼎累計投資CTCI USA Holding Inc.金額為美金4,950萬元;持股比例61.11% 子公司興利累計投資CTCI USA Holding Inc.金額為美金3,150萬元;持股比例38.89% CTCI USA Holding Inc. 累計投資CTCI Americas Inc. 金額為美金8,010萬元, 持股比為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興利增資CTCI USA Holding Inc. : 占公司最近期財報總資產比例:0.68% 占公司最近期財報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2.14% CTCI USA Holding Inc. 增資CTCI Americas Inc. : 占公司最近期財報總資產比例:2.57% 占公司最近期財報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8.07% 營運資金:新台幣8,830,965,000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公司營運資金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7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此情形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增資金額配合關係企業之需求得分次辦理,金額上限美金3,150萬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