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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捐贈「財團法人中鼎教育基金會」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2/12/15 17:12:11
- 發言人:李銘賢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833-9999
- 符合條款:第43款
- 事實發生日:112/12/15
1.事實發生日:112/12/15 2.捐贈原由:捐贈中鼎教育基金會辦理文化教育之推動 3.捐贈金額:新臺幣15,0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中鼎教育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由本公司捐助設立之基金會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有關基金會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